孝感资产评估公司、评估公司评估收费标准
孝感,孝南2023-06-26 13:30:16
20 次浏览资产评估公司
公司名称:集慧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
具体地点:北京房山区辰光东路16号院青创大厦(全国总部
微信号:zcpg968
联系人:李先生
资产评估服务类型涵盖企业上市、并购重组、抵押担保、财务报告、作价入股、企业兼并、收购或分立、合资、租赁、承包、融资、质押、转让、破产清算、法律诉讼等经济诸多方面。
评估对象包括整体资产、单项资产、项目资产、不动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公允价值等资产种类。
1、整体资产是企业的全部资产,包括各单项资产和无形资产。
2、单项资产包括:机器设备、专业生产线、林木、果木、花卉、景观等流动资产和长期投资等。
3、项目资产包括:土地、剩余物业价值、未完工程价值、项目设施等。
对拟投资收购项目的计划、设计、实施方案进行全面的技术经济论证和评价,从而确定投资项目未来发展的前景。客观、准确地对与项目执行有关的资源、技术、市场、财务、经济、社会等方面的数据资料和实况进行统计分析。
4、不动产包括土地、建筑物(住宅、厂房、商场、办公楼、酒店、会所、冷冻仓库、教堂、学校、医院、车库、高尔夫球场、度假村、变电站、加油站)及机场、港口、码头、桥梁、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
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跟土地所处位置有很大的关系。
5、无形资产包括:无形资产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可辨认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品牌、企业家价值等。
无形资产也可质押贷款、作价入股,为交易和侵权索赔提供价值依据。
6、企业价值是由多种可变要素构成的,核心是企业长期产生经济价值和盈利的能力。我国现阶段会计指标体系不能有效地衡量企业创造价值的能力,会计指标基础上的财务业绩并不等于公司的实际价值。企业账面价值核算,无形资产的价值进行确认,对无形资产常忽略不计。无形资产涵盖了技术、管理、企业、人才等。
企业整体转让、合并,像联想并购IBM PC、华为并购港湾、阿里巴巴并购雅虎都涉及到企业整体价值的评估问题,需要对企业资产综合体的整体性、动态性价值进行评估,而不仅仅是对企业各项资产的局部和静态的评估。
企业价值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评估,是对这些无形资产进行量化,对盈利能力进行预测。
7、公允价值(fair value)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
企业应当采用适当且可获得足够数据的方法来计量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在计量时以在计量日能获得相同和类似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报价的,以该报价为依据确定公允价值; 或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在非活跃市场上的报价的,以该报价为依据做必要调整确定公允价值;无法获得相同或类似资产可比市场交易价格的,以其他反映市场参与者对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参数为依据确定公允价值。
什么是软件著作权
软件著作权的全称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根据有关著作权法的规定对软件作品享有的专有权。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有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
什么是软件著作权评估
软件版权的价值强调的是未来的利益。随着软件版权的价值越来越被企业认可,软件版权的盈利性成为企业利用一切资源实现利润 大化的途径之一。
常见的评估目的有哪些
(1)软件版权评估增资(出资)
软件著作权评估后,增资(投资)解决了企业用全部货币资金投资的困难,可以腾出部分货币资金用于企业日常经营或继续开发新技术。对于拥有知识产权但没有足够资金经营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可以通过与他人合资的方式将其知识产权投资于公司。软件版权评估实现自身知识产权市场化运作,控制公司股权;软件版权评估解决了企业投标项目时对注册资本的市场需求;软件版权评估可以资本化企业的知识产权。
(2)软件版权评估融资和质押贷款
在科技型企业中,软件版权等无形资产可以在经营过程中实现知识产权的完全资本化,其技术在行业领域的先进性和独立性是吸引投资的重要基础。但我国相关法律也规定,软件著作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可以作为银行等金融服务机构质押贷款的抵押物,从而为企业盘活了大量无形资产。
(3)软件版权成果转让
软件著作权评估为软件著作权人实现成果提供了有力的价值依据,并清晰地了解软件著作权成果在市场上的资本化价值。同时,为软件著作权人和企业维权提供索赔价值的专业保护。
(4)软件版权保护
软件著作权的评估为软件著作权人实现成果提供了有力的价值依据,为软件著作权人和企业维权提供了索赔价值的专业保障。
综合上面的介绍,对于软件著作权评估概念、评估目的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问题,请咨询集慧资产评估公司客服,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第五条 资产评估收费一般依据帐面原值,没有帐面原值或没有作价入资产评估收费标准帐的资产可以按评估值计算。
第六条 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的公司、企业、其他机构、个人委托评估,参照国际惯例由评估机构自定收费标准,并应收取等额外汇,按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结算。
第七条 资产评估机构可以按照评估项目的繁简程度、时间要求、评估人员专业技能水平、评估工作的服务质量等,在规定收费标准范围以内,与委托单位商定收费额。企业委托评估付费确实有困难的,通过双方协商,评估机构可减收费用。
第八条 资产评估收费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委托方与受委托方应依据本《暂行办法》和国家有关评估规定签定资产评估项目合作合同或协议书,明确评估项目收费额或计费方法。评估费一般可预收百分之五十,其余部分待评估确认后结清。
第九条 各级物价部门应加强资产评估收费的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理》及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第十条 资产评估收费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制定,并报国家物价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备案
联系电话:4008815692